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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熙六年,归顺后的蛮族因为不服从管理,大大小小起了十几次的冲突。时涯是唯一能规劝他们的人,于是宁怀钦就直接将他派去北境驻守,第一次前往平州,宁怀钦给了他十年的时间,他言道既然蛮族选择归顺,那就是大齐的一份子,不服从管教是万万不行的。这次一去,宁怀钦给他下了死命令,务必要让蛮族形成一定的秩序,最起码不要随便惹事,能平等和睦地和三大玄字军相处。

临行前,正好赶上了上元节。时涯带着阿尔罕到永安最繁华热闹的地方去逛街。阿尔罕挺适合军营的,总爱打架,但是在军队里却不是他能随便造次的地方,每一个士兵都身手不凡,阿尔罕不能再随便打人,他甚至还会挨打,刚去的时候天天躲在军帐里哭。后来不服输的劲儿上来,在一次次的打人与被打中,居然还真让他打出了一些名堂,在军营里混了个小旗,还有了一些真心和他交朋友的人。

阿尔罕这大半年都在军营里待着,甚少出来走动,上元节对他来说十分稀罕,他每走一步就会被一个稀奇的东西吸引,花灯还有甜滋滋的糖果,每一样东西都让他爱不释手。只是,他古铜色的皮肤太过显眼,让人一眼就认出他是平州人,也就是蛮族。

那时的时涯还不明白,大齐和蛮族之间的战争刚刚平息没多久,当年亲身经历过的人大多都还活着,阿尔罕向千年后的离北追究背叛盛承平的账属于小题大做,但中原人向蛮族追究杀人饮血的账却是理所当然。两族之间的血淋淋的仇怨不是一道圣旨就能抚平的。

小贩看到阿尔罕都不愿意把东西卖给他,可是他身后戴着白银面具的时涯是那么显眼,小贩不想得罪国师,只能板着一张脸卖了个花灯给他。

阿尔罕道:“好看!”他学中原的文字学得时间还不长,贫瘠的词汇量无法形容出花灯的美丽,只能干巴巴地说两个字来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。

时涯替他付了钱,道:“喜欢就拿着。”

“国师,这里真热闹。”阿尔罕十分努力地说道,“比北……比平州要好!”

时涯道:“等以后平州建成了,也会热闹起来,甚至,比永安还要热闹。”

“不会的,永安是永安,平州是平州。”阿尔罕有些落寞地说道,“血海深仇在前,平州永远都无法成为大齐的一部分。国师,我来到永安之后,才知道我们当初做的事是多么罪大恶极,这不是一句‘为了活命’就能抹杀的——大齐的皇帝愿意接受我们,是他心怀宽大,是他愿意给你面子,与我们是否诚心无关。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,一旦尝过了权力巅峰的滋味,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放下的。”

他在军营的这半年变得腼腆了不少,究其原因就是听了太多人对他的偏见。他虽然打架凶残,但到底是个小孩子,心思敏感得很,也明白现在很多人都还无法接受他们,因此只能夹着尾巴做人。

蛮族想要堂堂正正地生活在阳光之下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一旦行差踏错,那便是要重演昔日战火连天,民不聊生的悲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