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一不高兴的可能只有挑了这天晚上出来干活的人渣们。
老约翰就是其中一个。
作为一个人,老约翰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,吃喝嫖赌毒全方位发展,良心是没有的,道德的是败坏的。
在掏空最后一分钱家底换来的宿醉中清醒过来,老约翰咒骂一声,摸出他赚钱的家伙什打算去小巷子里碰碰运气,胡思乱想着能不能找到几个肥羊赚一笔大的。
可惜的是,老约翰在这块地方等了半小时,见到的不是一看就兜比他脸还干净的流浪汉,就是不好惹的道上成员,没有遇到任何一只他可以打劫的肥羊。
这也不奇怪,在哥谭,有油水的肥羊一般不会在晚上经过小巷,原本老约翰应该去犯罪巷讨生活,那边晚上有很多站街的游莺,虽然她们没有多少油水,但也聊胜于无,更何况游莺除了钱也有别的东西可以劫,比如她们的“服务”。
更重要的是,游莺的死活根本无人在意。
想到这里,老约翰又重重地叹了口气。
可是自从那个叫红头罩的接管了犯罪巷后,他居然开始保护那些本来任人践踏屁话不敢放的流莺和流浪汉,开始还有人不信邪继续去骚扰那些流莺和流浪汉,然后这些家伙大部分脑袋或者膝盖上就会多出一个洞,老约翰的乐子和生活来源因此少了一大截。
真不知道那个红头罩究竟是脑子里哪更弦搭错了,有这闲工夫不去多卖点枪支毒品或者多抢几块地盘,偏偏要来管这从来没人管的闲事。
老约翰低声咬牙切齿地咒骂:“还搞什么不允许买货给未成年,搞得那些家伙还涨价了装什么烂好人,放着好好的钱不赚简直脑子有病!”
话虽然这么说,但有其他倒霉蛋的前车之鉴,老约翰也不敢去红头罩的地盘以身试险,如果他有这个胆子,现在多半也不会是这副窝囊模样。
老约翰裹紧他沾满油污的棉衣,如果不是身无分文,他绝对不会在这个气温跑出来。
终于,老约翰看见有一个小男孩独自进入了小巷,从他干净的脸和衣服可以看出这小鬼家里就算不是富贵人家,也肯定比老约翰有油水可榨。
抹了抹口袋里的枪,老约翰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,他贪婪地注视着那个小孩,心底盘算着等会绑架完后先骗一下赎金然后再把这小鬼卖掉算了,太麻烦了,还是直接卖掉好了,他知道有人会收这种干净漂亮的小男孩,更何况是这样具有异域风情的。
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老约翰就准备掏出口袋里的家伙什来抓住这只可口的小羊羔。
就在老约翰准备掏出枪的时候,突然赶到右肩一沉,一股无法反抗的力道从近乎垂直的角度,自上而下摁住了老约翰意图掏枪的肩膀。
老约翰的身高不能算高大强壮,但起码也在一米七五以上,能够单手摁住他的人得有多高?
更何况,搭在他肩膀上手掌的尺寸,显然不是正常人类能达到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