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页

烂俗者偏好 烈冶 1789 字 4个月前

眼下跑来对我表达关切的是我的球友a和球友b,他们看我站在原地许久未动,不安地面面相觑,而罪魁祸首球友c则是瞪大了眼睛,只待我的目光转到他的脸上,他才忙不迭地点头哈腰,承认了自己的罪行。

片刻后,一个男孩跑到我的面前来,“商玦!你没事吧!”男孩“肤白胜雪、眼如皓月,那水灵灵的大眼睛里盈满了关切,那攥在一起的两个小拳头微微泛着粉,令人看了就忍不住心生怜惜。”

毋庸置疑,此刻我脑海中涌现出的白字,全是用来形容羊咩的主力军。

羊咩,我青梅竹马的好友,篮球场边为我加油助威的小粉丝,是我涨粉争面子的利器。

往日见到他,我本应感到身心愉悦才是,可此刻占据我思绪的却只有那些描绘他如何娇艳诱人的形容词。

真是见鬼了,嘴角不由自主地抽了抽,我扶住额头,摆了摆手,攥住了羊咩的手臂,拉着他离开了篮球场。

“玦哥,不打了?”

“不打了,你们打吧。”

“哎,轻点儿啊,别把我们的羊咩咩拽疼了。”

羊咩咩……手中的力道不由自主地加重,羊咩挣扎不过,开始小声痛呼,“商玦,我的手好痛。”他的尾音发颤,语气是真的十分“软糯”。

停下脚步,我转过身,眯起眼睛盯着羊咩瞧,“书”中的字句再次不受控制地侵入我的脑海中——“羊咩的手腕被男人的力道攥出了红痕,他抬起眼眸,略带埋怨地嗔视着男人,宛若一头委屈的小羊羔,看得人心都化了。”

“心都化了”,本该是设定中,我在面对此刻的羊咩时,内心产生的感受。

然而实际上,我却攥紧了拳头,忽然生出了一种想要将他这“如豆腐般白嫩的脸蛋”掐红的冲动。

“商玦?”羊咩看着我,语气惊疑不定,大概是被我“如豺狼一般深沉的目光”吓到了。

“放心,我没事。”没有搞清楚状况的我选择我继续遵从自己的人设,我习惯性地露出笑容,并且抬起手,抚了抚他“如丝绸般柔顺”的头发,“真是不好意思,让你担心了。”

我的世界观正在篮球击中我的那一刻土崩瓦解,在弄清楚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之前,我不能轻举妄动。

见我恢复了正常,羊咩显然松了口气,“嗯,没事就好,那个,商玦,你想要去吃饭吗?”

“你饿了?走吧,今天我请客。”

“啊?这怎么好意思?昨天也……”

“没关系,跟咩咩吃饭是我的荣幸。”

不知为何,我的大脑很快接受了“书”的存在,是因为它让我知道“戴上面具”的理由了吗?跟羊咩并肩走在校园内部的林荫小道上,我不由沉思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