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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见刘兰香带着愉快且好奇的心情吃着碗里的炖排骨,苏颖才暗自松下了一口气,赶紧麻溜儿的回厨房烤制兔子肉去了。

等苏颖回到厨房以后,就瞅见傻乎乎兄弟三个全都眼巴巴的望着她。

苏颖当然知道他们三个是想再吃啦,但是苏颖说:“不行,现在不是正经吃饭的时间,只能先吃一块儿的,要是还想再吃得等晚上的了,到时候还有兔子肉呢,你们仨可以留着点儿小肚子。”

于是傻乎乎三兄弟只能舔掉了嘴角儿的泪水,乖乖的接着去剥野山核桃了。

锅里边的野兔肉和排骨都已经被熬煮入了味,剩下的工作就比较简单了,苏颖直接用长长的木头棍儿夹住肉块儿,一块儿一块儿的放在灶火底下烤。

肉块儿经过了明火的烤制,表面的浓稠汤汁会被快速的锁在了肉块儿之内,不但吃起来不脏手,而且最外边儿的一层还会变得焦香有嚼劲儿,可内里却又保持着入味儿的柔嫩口感,能够保存非常长的一段时间,是非常可口的磨牙小零食。

四只肥肥的野兔子以及十多斤的野猪排骨,在没有烤箱的情况下,只能由苏颖一块儿一块儿的单独烤制,过程确实是非常费时费力的,等苏颖全都弄完了以后,天都已经开始黑了,不过好在今天有非常好吃的手撕兔肉和烤排骨,晚饭只需要做一些简单的粥水就行了。

苏颖在煮棒子面儿菜粥的时候,先让苏茂几个去给伍大叔送了三只烤兔子,说回来就开饭。

苏茂苏诚苏谕兄弟三个早都在厨房闻了大半天的香味儿了,馋兮兮惨兮兮,这会儿听了苏颖的话是一点儿都没耽搁,火速的去又火速的回来,等他们三个回家之后,晚饭正好做完。

在稍后的饭桌上,刘兰香苏茂苏诚苏谕就四人头一回吃到了这种,先炖煮过后再烤的兔子肉。

刘兰香咬了一口烤排骨之后,发现外层的肉越嚼越香,而里层贴着骨头的肉则是轻轻一撕就从骨头上掉下来了,一点儿不费牙,这让以前从来没重视过排骨的刘兰香万般惊喜。

因为在刘兰香的认知里,猪身上最好吃的就是五花肉,大家都不喜欢排骨,骨头多还全是瘦肉,没什么油水儿肉筋啃起来又费劲,可没想到被大家嫌弃的排骨经过苏颖这么一做,还怪好吃的。

刘兰香吃完了一块儿以后没忍住,又伸出筷子夹了一块儿,她跟苏颖说:“成啊,没白费柴火嗷~”

苏颖就啃着香喷喷的排骨“嘿嘿嘿”。

其实苏谕才是最惊讶于这种味道和口感的,因为他不但没吃过这么做的兔子肉,他连辣椒都没吃过,辣椒是十六世纪才传入国内的,比苏谕被气死的时候儿还要晚了六百多年呢。

这会儿苏谕左手一块儿烤排骨,右手一块儿手撕兔,吃的是不亦乐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