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路上都有人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。

宁长风早就习惯,因此并不理会,他提着一个竹制的笼子,外面盖着粗布,里面关着一只皮毛赤红的活狐狸。

他心里盘算,加上他猎到的这只狐狸卖的价钱应该能够凑齐二十两所谓的“立户费”,脱离他那吸血的养父母,到时天高海阔,他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。

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十七年。

前世他在与丧尸搏斗的过程中死亡,本以为此生就这样了,没想魂穿到了现在这具身体里,代替原主活了下来。

这个世界和地球古代很相似,但也有不一样的地方,例如这里的性别被分为男人、女人和哥儿。哥儿既有男性的外在特征,又具有女性生殖系统;既能娶妻,又能嫁人。但因为北昭国女性数量较少,加之连年征战,人口锐减,政府为鼓励生育,将哥儿人为地划分为了女性这一类,穿姑娘衣裳、学女儿涂脂抹粉、莺莺作态——像宁长风这般长得高大英俊,若非眉间孕痣几乎与男子无异的哥儿倒是少见。

刚穿越过来时,面对自己的哥儿身份宁长风心里有一万句mmp要讲,现在已经躺平了。

相比末世被丧尸追赶,每天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,现在已经很好了。

反正村里那些闲得没事就坐在槐树底下抠脚,成天对路过的女子或哥儿品头论足的汉子们他也是瞧不上的。

虽说他性取向男,对上位还是下位也没有执念,但不至于如此饥不择食。

想到这里,宁长风轻轻叹了口气。

对象啊对象你在哪里?给我发个定位行不行?

他内心感慨,脚步却不慢,提着笼子匆匆往街口的酒楼走去。

客再来酒楼的佟掌柜与他打过多年交道,为人公正大方,只要货好,给的价钱比其他几家酒楼都高上一两分,因此宁长风从山里打来的猎物基本都是往他那里送,这只红狐狸也是一样。

突然,他的裤脚被人拉住了。

宁长风低头,一个约莫两三岁的孩子扯住了他,他脸上脏兮兮的,套着一件过大的麻布衣裳,寒冬腊月里光着脚,脚背被冻得红通通的。

小孩用力攥着他的衣角,眼神既畏惧又带着希冀,反复对着他说:“救救我们。”

宁长风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。

下一刻,他突然像兔子一样弹起想跑,却被人抓着后衣领拎起,伴随着摊主的叱骂声。

“小兔崽子还给我跑呢,欠打是吧,啊?”说着上手拧小孩的胳膊肉。

小孩被拧得哇哇大哭,索性对着他拳打脚踢:“坏人,放我回去,你们都是坏人……”

他越骂摊主拧得越狠,来往的人都被这边的动静吸引,围过来看热闹。

“还骂,看老子不打死你!”见围观的人开始指指点点,摊主恼羞成怒,扬起巴掌就要往小孩脸上扇去。

挥到半空被捏住了手腕。

摊主还要用力,却发现捏着自己手腕的那只手如铁钳般,竟然不能再下去分毫。

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他才多大?算了吧。”宁长风一手捏着摊主的手腕,一边说道。

见是个长得人高马大、衣着朴素的哥儿,摊主便眼睛一瞪,粗声粗气道:“我劝你少管闲事,这两人是我正儿八经买来的奴隶,就算打死也不干你的事,懂吗?”

宁长风这才发现墙角还躺着一个人,用脏破棉被裹着,长发披面,看不清长什么样子。

他面前插着一根草标,写着“转卖”的字样。

益州处于北昭国与南昭国交界之地,两国边境时常产生摩擦,因此经常见到流民活不下去便插上草标将自己卖了,好歹在主人家能活命。

有些主人家用不顺手了便会转卖,摊主自认也挺倒霉的。他本是乡下一名屠户,是个赌鬼,偶然从一个游商手里买下这一大一小俩货,当初说好的是个貌美倾城的哥儿,卖进秦风馆定能赚上一大笔,孩子长得也粉雕玉琢,送进大户人家作书童准能卖个高价,谁知买过来才知道是个双腿残废、命不久矣的男人。

连那鲜红的孕痣都是朱砂点上去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