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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早饭和晚饭我做,中午你就在单位对付一口。”

邱天愣得顿住脚步,“你做饭?”

陆丰年正低头挑豆角,低低“嗯”了一声,顿了顿扭头问她,“怎么?不愿意吃我做的?”

“不是。”邱天赶紧摇头,她就是觉得这么一来陆丰年太辛苦了,早出晚归,还得承包家里的两顿饭,她实在不忍心,可早上让她起早做饭又实在为难,想了想便道,“早饭你做,晚饭我来做吧,这样你回来就能吃上了。”

陆丰年把挑好的豆角递给商贩,分神瞧她,“你能做?”

“当然。”苦日子过了那么些年,这是基本的生活技能。

陆丰年付过钱,从商贩手里接过豆角,打量了她片刻才说,“行,那晚饭你做,不得空的时候就等我回来做。”

邱天点了点头,又问,“你买的摩托车什么时候到?不然这几天你先别回来了,挺远的。”

“没事,我先骑几天自行车,不碍事,你自己在家我不放心。”

邱天心仿佛被揉了一把,一时没再说住宿舍的话,陆丰年愿意为她往返,她当然也希望每天和他耳鬓厮磨。

第二天两人都要上班,前一夜陆丰年考虑到她的身体,是以稍稍节制没做实质性的激烈活动,然而邱天还是没赶上和陆丰年一起吃早饭,她还没洗刷完,陆丰年便要出门了。

陆丰年把做好的早饭温在炉灶上,吃的时候温度刚好。

婚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天,邱天穿上了那身米杏色的连衣裙,这衣服配那对珍珠耳坠好看,可她没耳洞,只得作罢。出门前邱天对着镜子左照右照,觉得有些素,想了想又把手镯戴上了,总归是新婚,身上还是有些颜色看着好些。

赶上单位开早会,人来得很齐,邱天乍一出现便引得众同事纷纷送上祝福,其中不乏夸她的言辞。

“人逢喜事精神爽,邱天越来越漂亮了。”

“人家一直都这么漂亮,只是这么穿更洋气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