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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扬灵突然想到大姨婆,就翻了一个身,眼睛晶亮,晶亮的,正好,先前还正发愁没时间去找那劳什子神婆呢,这下不就有时间了。

穆扬灵嘿嘿一笑,就算不能帮大姨婆收回那些田产,至少也能让她在西山村生活的更轻松一些。

穆扬灵确定了一下自己今后的目标,第二天一早就爬起来,给弟弟盖好被子,起床洗漱一下就跟着父亲进山了。

因为是进县城,父女两个也不再收着本事,尽量多打了一些兔子。

山里的兔子的确多,只要往里走得深一点,百步之内能找到两个兔子窝,穆扬灵封了一个窝,再用烟将兔子熏出来,这法子比用箭射还快,她选了打个的丢进麻袋里,小的放走。

“爹,你要不要带几只小的进城?我听说县城里的小姐少爷们可比镇上的娇气多了,就喜欢养这些,反正你进了城也是找饭馆酒楼的收兔子,不如多带几只小的,回头送给饭馆酒楼的管事,让他们带回去给他们家的孩子玩,或是给他们的小姐少爷玩?”

“兔子脏兮兮的,谁会喜欢玩这种?我只听说过吃兔子和养马养猫,没听说过养兔子。”

穆扬灵不服气,“兔子可比猫可爱多了。”

穆石拎起一只兔子,“这么肥硕的兔子,那些小姐抱得动吗?我看你娘就不喜欢养兔子,倒是想过养猫。”

对于穆石来说,妻子的审美比女儿靠谱多了,至少妻子曾是千金大小姐,女儿?

好吧,不是做老爹的谦虚,这孩子就是满山跑的野孩子,比男孩还像男孩。

穆扬灵本来还可有可无的,见老爹不信任自己,就跑远又找了一个兔子窝,这次她不放那几只小的走了,拎过来一块儿放进麻袋里,道:“到了县城要是还活着,就拿出来单独送人,爹,你听我的没错,很多小女孩小少爷都喜欢养兔子,兔子多可爱啊,你看你儿子就养得很高兴。”

“那是因为你弟弟没什么可养的,你买一匹马给他试试,看他还要不要兔子。”